3月11日,據中國消費者協會官網信息,中國消費者協會公布《2021年網絡消費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報告》發布。在其中,《報告》提議從更強維護互聯網用戶的實際須要考慮,可考慮到再度改動顧客消費者保護法,特別是在要對網絡營銷推廣、社區團購等業態創新的網絡消費做出製度性。盡早頒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

新聞記者留意到,《報告》強調,2021年網絡消費行業損害顧客合法權利的情況依然不可忽視。在其中,一部分產品和業務存有產品質量缺點,在新式電商業服務態,如網絡營銷推廣、交友軟件營銷推廣中更加突顯;損害顧客個人信息保護,運用數據信息、優化算法等方式方法不法搜集、剖析、應用顧客私人信息的手段多有產生;隨著著網絡消費業態創新的發展趨勢,尤其是互聯網網絡營銷推廣的發展趨勢,非法網上交易經營人虛假廣告的呈現更為多元化;運用預付款式交易危害消費者權利,回絕給予有效撤出方式,回絕顧客出讓其合同書債務,或是為顧客出讓債務設定不科學阻礙;六是貨運物流階段危害消費者權利,快遞包裹遺失或遞送耽誤、物流詳情不精確、私自將快遞公司存進智能櫃或代辦點、無任何理由回絕送上門、快遞公司二次收費狀況等經常發生等。

《報告》明確提出了五點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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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以更強維護互聯網用戶的實際須要考慮,可考慮到再度改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特別是在要對網絡營銷推廣、社區團購等業態創新的網絡消費做出製度性。盡早頒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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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積極推進小額訴訟規章製度的全方位落地式,簡單化糾紛案件程序處理,減少消費者維權成本費,提升糾紛案件解決高效率。在匯總有關案子宣判的基本上,適度改動有關法律條文,容許在交易民事公益訴訟中明確提出損失賠償要求,以切合顧客維護的實際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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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再次製訂、健全相應管控規章製度,在再次加強對傳統電商管控的與此同時,探尋業態創新網絡消費的監督方法和對策,就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高發且涉及到好幾個監管機構的行業,試著融合創建協作管控尤其體製,保證精確、合理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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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催促網絡交易平台加強對服務平台內經營人誇大其詞宣傳策劃個人行為的管理方法,加強對顧客買賣風險分析,積極為消費者維權給予精確的網站內經營人信息內容、買賣直接證據和消費者維權方式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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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充分利用互聯網技術 管控和大數據應用技術性,創建更合理的互聯網消費者維權和管理機製,立即傳出精確的交易風險分析。